企业给个人支付,什么情况下需要发票和申报个税?
企业给个人支付,什么情况下需要发票和申报个税?
彭怀文
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咨询:
我们支付给个人的XXXX费用,需要发票吗?
我们支付给个人的XXXX费用,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上述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至少涉及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三种主要税种,以及发票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
一、是否需要发票由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8号公告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出:
1.向个人支付是否需要发票?主要是支付项目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只要是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原则上应需要发票的,包括属于增值税免税的项目也应取得免税发票,比如收购农民自产的农副产品、向作者支付稿酬等。
2.支付给个人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低于起征点的可以不要发票。
上述判断似乎也是很简单,为什么还有很多人来咨询是否需要发票呢?——其实,主要难点在于,很多人分不清楚增值税免税(含不征税)与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区别。
说实话,笔者我从事财税工作多年,很多时候也是傻傻的分不清楚,所以对于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咨询这种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遇到这种怎么办呢?年轻"菜鸟"遇到问题还可以咨询我们这种"老鸟",那我们"老鸟"遇到这类问题怎么办呢?除了跟同行们交流与探讨外,主要还是查询相关规定。
二、企业对个人支付是否需要扣缴或申报个人所得税
对于企业对个人支付,是否需要扣缴或申报个人所得税,当然需要看支付项目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的应税所得,以及是否属于法定的应该企业代扣代缴的项目。
(一)税务局代开发票的项目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各地税务局在代开发票时,对于属于综合所得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再代征个人所得税,而是改由支付单位依法扣缴。
因此,现在企业对个人支付由税务局代开发票的项目时,就有两种情况,对于税务局已经依法代征过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企业支付时就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然也不需要进行申报,比如个人经营所得的,如果税务局代开的销售货物发票。
另外,对于税务局没有代征个人所得税的,属于综合所得项目的,企业支付时就应代扣代缴,并按规定进行全员全额申报。
为了确保扣缴个税的准确性与防止假发票流入,建议对个人声称已经由税务局代征过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查验税务局开具的完税凭证和发票的真伪,并将完税凭证复印附在发票后面存档。
(二)不需要发票的支付项目
对不需要发票的支付项目,又要细分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项目和非应税项目。
对于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支付,当然就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比如企业对个人的伤害赔偿等。
对于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理论上都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并申报。比如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可以归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不论是否实际有预扣税金,按照全员全额申报的要求,即便是没有预缴税金,也是需要申报个人收入的。
但是,对于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但是按照规定又可以不需要发票的,还包括个人零星小额交易低于增值税起征点(现在500元)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是否需要申报呢?个人所得税,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也是0.
别急,税务总局早就有规定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以下简称6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有人看了上面的规定,可能没有看出其中的问题所在,还以为61号公告只是把《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应税所得项目重新列举了一遍。
如果只是看,或者进行比较后,就会发现61号公告要求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中,并不包括"经营所得"。
这个对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有什么影响呢?
小商小贩贩卖商品,属于经营行为吧?如果企业从小商小贩购买了商品,低于500元,可以不要发票,比如在路边购买了接待用的水果,就不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因为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属于"经营所得"。
但是,同样是低于500元的劳务报酬,也可以不要发票,同样也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按照61号公告规定即便是没有预扣税金,依然是需要进行申报。
上述内容,显得拉拉杂杂的,为方便大家思考与分辨,老彭最后特意奉献上老彭的"杀手锏"——流程图。
流程图,是一个很好用的工具,远比思维导图在逻辑上更加的完善,可以避免思维导图那种把毫无逻辑关系的内容堆砌在一起。老彭我就深有体会,如果对一件事情,理解不透彻的时候,流程图很难画出来,但是思维导图却可以轻松画出。
因此,本人在新出版的《个人所得税实务操作与汇算清缴》中就大量应用了流程图来理解与分析复杂的税法规定。
企业对个人支付的情况非常复杂,本文可能也说的不是很全面,欢迎大家遇到实务问题时,来找老彭聊聊,或交流,或探讨。老彭不但出版了个税书籍,还出版了《企业所得税实务与税务风险管理》以及税会差异的书籍,对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等都是有较为深入的研究,而且老彭从事财税工作快3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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